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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层及以上无电梯的住宅可申请加装?!

话说佛山
2024-09-01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管理制度建设,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发布了《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住宅

可申请加装电梯


根据意见稿,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4层以上(含4层,不含地下室)单元式住宅。


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应当成立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加梯工作组”),负责统筹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管理工作,设立联合审查窗口,构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平台,组织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指定联合审查的牵头部门。


既有住宅的业主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对于建成的居住小区,可由业主委员会或由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牵头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出相对合理、稳定的小区加装电梯的整体设计方案,对小区拟加装电梯位置和电梯形式、材质等通过小区业主表决后,形成小区业主规约。



加装意向和设计方案

应当征询一楼业主的意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征询本梯间(梯间指共同使用同一楼梯的住宅单元)房屋全体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筹集:一是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二是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三是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相关业主可以本着权责一致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确定出资比例。



不同意涉及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的加梯方案


此外,意见稿提出,原则上不同意涉及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的加梯方案。属于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通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保护论证方案,并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文化、建筑、规划等领域的专家评审,认为加梯方案满足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管控要求,论证方案应当同时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征得文物、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书面同意意见。文/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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